| 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工作时间认定需递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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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5 15:30:54 浏览:2681次 |
被招用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2、3、5、6、7、9页)或《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1、2、5、9页、新版失业证复印1、4、7、9页); 企业职工花名册; 申请时间段的《企业职工工资表》(需要加盖公章)、《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复印件; 吸纳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确认单 与吸纳的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合同原件、复印件 缴纳社保增加表;员工离职要提供缴费减少表。 失业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十、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 ) 实际( )工作时间表2张(需要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690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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