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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范围
原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在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办理退休并符合独生子女条件的,均可持下列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10号窗口登记。
1、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一家三口索引表复印件。
二、 特殊情况需要加持材料
(1)父母和孩子户口不在一起的,要分别复印户口簿单页和身份证。
(2)孩子改名字的要加复孩子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市就业办劳动事务代理所汇集退休人员呈报材料报市计生委复审,经计生委、国资委、财政局逐级审批,由市保险事业处代发,直接划拨退休金帐户。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退休职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工资30%
烟台市劳动事务代理所
2012年9月20日
【烟台就业人才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