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申报“零就业家庭”补贴时,需提供的申批材料(以下材料需用A4纸准备) 1、招用“零就业家庭”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花名册(各一式三份,此二份材料用4050的审批表与花名册,需要加盖公章) 2、《缴纳社会保险费确认单》(在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缴纳社会保险的,不需提供此单) 3、夫妻双方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复印2、3、5、6、7、9页)或 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复印1、2、5、9页),新版失业证复印1、4、7、9页 《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表》复印件(在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缴纳社会保险的,不需提供此表) 7、《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复印件或《社会保险费通知单》(附名单)复印件[报一年补贴提供一年缴费单据。在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缴纳社会保险的,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只提供《社会保险费通知单》(附名单)复印件] 8、申请补贴第一个月、最后一个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凭证,申请全部月份该职工所在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9、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10、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11、单亲扶养未成年子女的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复印件;子女年满16岁以上的提供学籍证明或无业证明。 12、烟台市“零就业家庭”申请表复印件
第二次及第三次申请材料同第一次申报要求完全一样。
二、填表说明 《招用“零就业家庭”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有关栏目内容填写说明: 1、“现岗位或工种”一栏,要填写具体岗位名称。 2、“工资标准”一栏,填写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月工资数额。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月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不予申批。 3、《人员类别》一栏,填写 “零就业家庭” 4、“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栏,应填写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开始时间,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算起,终止时间为劳动合同结束时间。 5、“备注”一栏,填写一共签了几年合同。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算起。 咨询电话: 690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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